定義
「協議」是指服務提供者與客戶之間的任何協議,其中包含這些條款及細則、服務訂購表和使用守則。
「客戶」是指請求和/或使用服務的任何自然人或公司。
「服務」是指服務訂購表中所述的和/或服務提供者不時向客戶提供的服務。
「服務提供者」指 Jumpstart Corporate Services Limited 和 Jumpstart Offices Limited,統稱為「Jumpstart Business Centre」。
「費用」指服務訂購表中所述或服務提供者不時指定的月費和使用服務的其他費用。
「服務訂閱期間」指客戶預付費用的期限,包括任何客戶有權享有的免費月份。
「使用守則」是指服務提供者發布並不時更新的操作規則、費用和政策。
1. 一般條款
1.1 本協議由 Jumpstart Corporate Services Limited(服務提供者)提供,並由簽署服務訂購表的客戶接受,從而同意這些條款及細則以及使用守則。
1.2 客戶接受本協議後,同意向服務提供者支付服務訂閱期間的費用,服務提供者將在服務訂閱期間內向客戶提供服務。
1.3 除非事先得到服務提供者的書面同意,否則客戶不得以任何方式轉讓或轉移本協議。
1.4 本協議構成雙方之間的完整協議,除非雙方以書面形式作出並簽字,否則本協議的任何變更均無效。
1.5 本協議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管轄並依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解釋,雙方特此不可撤銷地服從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的非專屬管轄權。
1.6 服務提供者保留拒絕任何申請且無需提供理由的所有權利。
1.7 如有任何爭議,服務提供者保留最終決定權。
1.8 客戶承認並接受服務提供者可以在本協議期間收集和處理有關客戶和/或其人員的個人資料。此類個人資料將根據服務提供者的私隱政策進行處理。
1.9 客戶應負責及時更新服務提供者用於溝通的資料和關鍵聯絡資料。這包括但不限於電子郵件地址、電話號碼和公司地址。
1.10 若本條款及細則有中文版本,則以英文版本為準,且當兩種版本之間存在差異時,以英文版本為準。
1.11 協議的性質:客戶接受本協議不會就任何場所產生有利於客戶的租賃權益、租賃財產或其他不動產權益。本協議僅授予根據本條款及細則使用服務的非排他性、可撤銷的權利。
2. 服務訂閱期限、續約和終止
2.1 服務提供者有權隨時自行決定終止服務,無須通知客戶。在這種情況下,服務提供者將退還費用,減去終止之日之前與服務相關的費用。
2.2 除第 2.1 條規定的情況外,所有已支付的費用均不予退還。
2.3 不續約通知。客戶必須透過電子郵件向 jumpplus@thelinebetween.global 提供不續約的書面通知。所需的通知期限為:
合約期限
需要通知
1個月(或更短)
不少於期限屆滿前1個月
2至3個月
不少於期限屆滿前2個月
超過3個月
不少於期限屆滿前3個月
為避免疑義,按月簽訂的合約屬於 1 個月通知類別。通知期限自服務提供者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計算。
2.4 自動續訂。除非客戶根據第 2.3 條及時發出不續訂通知,否則本協議將自動續訂等於當前服務訂閱期限的連續期限。所有續約期限應持續到其到期月份的最後一天。任何續訂的費用將按照服務提供者確定的當時的現行市場費率計算。
2.5 服務提供者不續訂的權利。服務提供者可以根據第 2.3 條規定的相同通知期限向客戶提供書面通知,選擇不續訂本協議。
2.6 服務訂閱期限將根據客戶每次付款的期限延長,本協議內容將在延長的服務訂閱期限內適用。
2.7 在下列情況下,服務提供者保留終止服務並辭去公司秘書(如適用)職務的權利,而無需另行通知。服務提供者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也不承擔因中斷服務而產生的任何索賠或賠償責任:
2.7.1 客戶未能在相關發票上指定的到期日之前繳付任何費用或更新商業登記;或提交HKSAR法律要求的必要文件。
2.7.2 懷疑客戶參與或進行欺詐或非法或不當活動。
2.7.3 懷疑客戶在未經服務提供者事先授權的情況下將任何或部分服務轉讓或轉讓給任何其他方。
2.7.4 懷疑客戶將所提供的服務用於任何促銷或公開招聘活動。
2.7.5 透過電話、親自等方式命令客戶或客戶的任何聯絡人償還債務。
2.7.6 客戶或客戶的任何聯絡人致使任何第三方乾擾服務提供者任何服務點的運作而提出損失、抗議等索賠。
2.7.7 客戶或客戶的任何聯絡人已促使新聞界和媒體到達服務提供者的任何服務點進行採訪、拍攝或拍照。
2.7.8 客戶涉及任何類型的法律訴訟。
3. 費用和付款
3.1 為了盡量減少對環境的影響,服務提供者將所有發票寄至客戶的電子郵件地址。客戶對確保聯絡資料的準確性並主動檢查電子郵件地址(包括收件匣和垃圾信箱)承擔全部責任。服務提供者對電子郵件的成功發送及其後續影響不承擔任何控制權或責任。
3.2 客戶應在相關發票上指定的到期日之前支付費用。
3.3 如果服務提供者未在相關發票上指定的到期日之前收到客戶的相應付款,則服務提供者有權暫停向客戶提供服務。
3.4 如果客戶對發票中的任何金額有爭議,客戶應在發票日期後十四 (14) 天內向服務提供者發出有關爭議金額的書面通知。如果有計費錯誤,服務提供者應使用貸方票據進行更正,並且未結發票將立即支付。若客戶未能證明帳單錯誤,則爭議金額應無爭議,立即到期,並需繳納適用的滯納金。
3.5 客戶有責任確保服務提供者在相關發票上指定的到期日之前收到並識別其付款。
3.6 服務保留/押金。服務提供者可能會要求服務訂購表中指定的可退還的服務保留金/押金。持有此類保留金不應產生利息,作為履行本協議項下所有客戶義務的擔保。服務提供者可以在退還餘額之前扣除任何未付費用和其他應付費用。若有以下情況,服務提供者可能會要求增加預付金: (a) 續約時月費增加; (b) 未繳費用超過目前預付費用; (c) 客戶經常未能按時支付發票。預付金或任何餘額將在協議結束且所有帳戶結算後六十 (60) 天內退還,扣除任何未付費用或應付費用。
3.7 若客戶的帳戶已被服務提供者暫停,客戶須向服務提供者支付港幣250元的重新啟動費以重新啟動服務。
3.8 若服務提供者因逾期付款而暫停服務,服務提供者應向客戶收取暫停期間的費用,並按逾期金額每月加收 3% 的逾期利息。
3.9 資金不足費用。若因資金不足而退回或拒絕付款,將收取 200 元港幣的費用。
3.10 若客戶要求修改服務說明或內容,應在修改前以書面通知服務提供者,並收取相關服務費用。
3.11 附加服務可能需要支付押金或預付款。
3.12 自動付款授權。客戶特此明確授權服務提供者使用其符合 PCI-DSS 的支付處理器安全地儲存客戶指定的信用卡或其他付款詳細資料。客戶授權服務提供者自動透過這些付款方式收取以下費用: (a) 提前支付所有經常性月費; (b) 任何續約服務訂購期間開始前的費用; (c) 客戶在本協議期限內產生的任何額外服務、費用或收費,包括但不限於《使用守則》中規定的費用。客戶有責任確保付款詳細資料保持最新且有效。
3.13 付款方式要求。客戶必須保留有效的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
自動續訂?
付款流程
要求
信用卡 (Stripe)
✅ 是的
自動充電
• 無付款保留金
• 免收4%手續費
銀行轉帳/轉數快
✅ 是的
需要手動付款
• 可退還的付款預付金(1 個月的費用)
• 每筆交易港幣200元行政費
檢查
✅ 是的
需要手動付款
• 可退還的付款預付金(1 個月的費用)
• 每筆交易港幣300元行政費
現金
❌ 不
不接受核心會員資格
不適用
註:無論採用何種付款方式,本協議均依據第 2.4 條自動續約。對於手動付款方式,客戶將在續約之前收到發票,並且必須在到期日之前安排付款,以避免服務中斷。
3.14 交叉違約。如果客戶違反與服務提供者或其任何附屬公司(包括 Jumpstart Offices Limited 和 UML)的任何協議,服務提供者可以在不損害任何其他權利的情況下拒絕提供本協議項下的任何服務。服務提供者也可以使用本協議項下透過存款或保留金方式持有的任何資金來償還根據與服務提供者或其附屬公司的任何協議應付的任何未付款項。
3.15 啟動費。對於服務訂購表中指定的每份新協議,均需支付一次性且不可退還的啟用費用。此費用涵蓋客戶入職、帳戶設定和系統配置的管理成本。虛擬辦公室服務的啟動費按每個地點收取,並另有規定。
4. 責任限制
4.1 在任何情況下,服務提供者均不對因提供服務而引起的或與提供服務相關的任何性質的任何損失、損害、成本、索賠、開支或責任負責,包括但不限於因錯誤傳送或未傳送訊息、電話、郵件、包裹、傳真、電報或任何其他物體或任何上述物體中的任何錯誤而引起的任何損失或損害。
4.2 在任何情況下,服務提供者均不對任何間接損失負責,包括但不限於業務損失、利潤損失、預期儲蓄損失、資料遺失或損壞、第三方索賠或任何間接損失。
4.3 如果服務提供者因超出服務提供者合理控制範圍的行為、事件、疏忽或事故而無法或延遲履行其義務,包括(但不限於)罷工、公用事業服務或運輸網絡故障、天災、戰爭、騷亂、內亂、惡意破壞、疾病或檢疫限制、遵守任何法律或政府命令、規則、法規或指示事故、火災、洪水、風暴供應商或分包商。在消除此類不可抗力事件所需的期間內,服務提供者的義務應中止。
4.4 服務提供者對因本協議產生的或與本協議相關的損失向客戶支付的責任不得超過本協議項下應付的月費或年度預付款總額的 100%。
4.5 客戶不得將服務提供者提供的任何設施或服務用於任何非法或不道德的目的。客戶將賠償並持續賠償服務提供者因提供服務而產生的或與之相關的所有損失、要求、損害、成本、索賠、開支、訴訟或其他責任。
4.6 為避免疑義,客戶同意並承認,本協議不應授予客戶進入通訊地址相關的場所任何部分或所提供的任何設備或設施的任何權利或任何權益。
4.7 任何電子郵件和隨其傳輸的文件/附件都是保密的,僅供其收件人的個人或實體使用。如果此訊息被錯誤地傳送給客戶,客戶不得複製、散佈或揭露其中包含的資料。客戶應立即通知服務提供者並從客戶系統中刪除該訊息。
4.8 客戶承認,由於口頭、書面和電子通訊的不完善性,服務提供者不對任何未能提供任何服務、任何錯誤或遺漏、或任何服務的任何延遲或中斷負責。服務提供者的義務僅限於受影響期間的服務費用。
4.9 客戶同意放棄並同意不提出任何因未能提供任何服務、任何錯誤或遺漏、或任何服務延遲或中斷而引起的直接或間接損害的索賠,包括與業務或利潤損失有關的索賠。
5. 郵件處理
5.1 客戶有責任向服務提供者註冊所有適當的公司名稱和聯絡人,以便處理郵件。
5.2 客戶同意並承認,在公司下訂閱的每個帳戶只能註冊一 (1) 個公司名稱、一 (1) 個商號和最多四 (4) 個個人名稱。超過四 (4) 個個人姓名後,每增加一個姓名,每月需額外支付 100 港元。客戶必須提供有關註冊公司名稱和商號之間聯繫的法律認可的證據。
5.3 客戶同意並承認,自然人註冊的每個帳戶只能註冊一(1)個個人姓名。
5.4 客戶同意並承認,他們只能將服務提供者提供的地址與在服務提供者註冊的公司名稱、商號和聯絡人一起公開。
5.5 客戶同意並承認,如果客戶違反第5.4條規定的條件,服務提供者有權要求賠償並採取法律行動。
5.6 本協議終止後,發送至或留在服務提供者地址的任何郵件、包裹、傳真、電傳、電報或其他物品應由服務提供者根據《使用守則》自行決定處置。
5.7 在暫停期間,服務提供者將拒絕所有寄送至服務提供者地址的郵件、包裹或任何物品。服務提供者不負責通知客戶此類交付。
5.8 如果服務提供者懷疑任何郵件、包裹或物體是危險的、活的或易腐爛的物品,服務提供者保留拒絕接收或自行決定處置它們的權利。
5.9 服務提供者不承擔也不負責在服務開始前接收發送到任何服務提供者地址的任何物品。
5.10 如果客戶在服務開始前或服務終止後使用服務提供者的地址,服務提供者有權向客戶收取費用。
5.11 郵件、包裹或其他物品的總體積不得超過60cm x 60cm x 120cm。服務提供者將退回超過規定尺寸的郵件或包裹。使用守則中規定了額外的限制和費用。
5.12 客戶同意,總體積超過 45 公分 x 45 公分 x 45 公分的郵件、包裹或其他物品將自收到物品之日起免費保留一 (1) 個工作天。此後將收取每件每天港幣20元的費用。自收到之日起一 (1) 個月內仍未領取的物品將由服務提供者自行決定予以處置,恕不另行通知。
5.13 客戶同意,總體積超過 30 公分 x 30 公分 x 30 公分的郵件、包裹或其他物品將從收到物品之日起免費保留兩 (2) 個工作天。此後將收取每件每天港幣10元的費用。自收到之日起一 (1) 個月內仍未領取的物品將由服務提供者自行決定予以處置,恕不另行通知。
5.14 客戶同意,總體積等於或小於 30 公分 x 30 公分 x 30 公分的郵件、包裹或其他物品將免費保留二十一 (21) 個日曆日,從收到物品之日算起。此後將收取每件每週港幣 5 元的費用。未經客戶指示,服務提供者不會處置該物品。
5.15 服務提供者對已交付或任何在途貨物的遺失或損壞不承擔任何責任。
5.16 如有任何問題或回饋,客戶可以聯絡 jumpplus@thelinebetween.global。
5.17 終止後地址的使用。本協議終止後,客戶應立即停止為任何目的使用服務提供者的地址,並應在十 (10) 個工作天內從所有商業登記、網站、文具和公共記錄中刪除對該地址的所有引用。若客戶未能這樣做,則客戶須一次支付港幣 8,000 元的費用,且不影響服務提供者的其他權利和補救措施。
6. 電話處理
6.1 客戶有責任向服務提供者註冊所有相關公司名稱、聯絡人和電話處理說明,以用於電話處理目的。
6.2 客戶同意並承認,他們只能將服務提供者提供的電話和傳真號碼與在服務提供者註冊的公司名稱、商號和聯絡人一起公開。
6.3 客戶同意並承認,如果客戶違反第6.2條規定的條件,服務提供者有權要求賠償並採取法律行動。
6.4 在帳戶暫停期間或服務終止後,服務提供者有權自行決定以任何方式掛斷或接聽客戶的所有來電。
6.5 服務提供者不承擔任何責任,也不負責在服務開始前接聽客戶的任何來電。
6.6 如果客戶在服務開始前或服務終止後使用服務提供者的電話號碼或傳真號碼,服務提供者有權向客戶收取費用。
6.7 本服務不適用於主要銷售線、大型行銷活動、電話中心或主要客戶支援線。通話量須遵守《使用守則》中規定的每月門檻。通話量超過此門檻將按照《使用守則》的規定收取額外費用。未能在發票到期日之前支付費用將導致服務暫停。
6.8 如有任何問題或回饋,客戶可以聯絡 jumpplus@thelinebetween.global。
7. 公司秘書服務
7.1 客戶同意並承認,服務的訂閱將主要集中於與公司註冊處相關的法定歸檔和記錄保存。涉及與其他政府部門或任何第三方協調、備案和文件提交的工作將在雙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收取額外費用。
7.2 客戶有義務及時提供指示和回饋,以利於服務的完成。對於因客戶延遲回應而造成的任何延遲交付或間接損失或損壞,服務提供者不承擔任何責任。
7.3 服務提供者不承擔任何政府部門以任何理由施加的任何處罰、罰款或其他責任。客戶承擔支付這些罰金、罰款或其他責任的全部責任。
7.4 服務提供者提供的任何企業服務的報價有效期為三十 (30) 天。一旦客戶確認報價和服務範圍,客戶應在十四(14)天內支付款項。
7.5 對於某些企業服務,包括但不限於變更董事、股份轉讓、註銷登記,客戶必須在服務開始前提交服務提供者提供的申請表。
7.6 任何公司服務一經確認並成功付款,即視為服務開始。服務期將在服務完成後或開始日期後一 (1) 年後結束。如果客戶希望在一 (1) 年後繼續使用服務,則需支付額外費用。
7.7 如果公司成員和/或董事在上一個年度發生任何股份轉讓或資料變更,客戶必須在當年公司成立週年紀念日前七 (7) 天將相關資料和文件發送給服務提供者。若客戶未能提供準確資料以準備週年申報表,則客戶須承擔責任,並須支付港幣 500 元重做週年申報表或提交 AD 表格(如適用)。客戶還將負責支付周年申報表的任何滯納金(如果適用)。
7.8 如果客戶必須簽署週年申報表的紙本副本,則簽署的文件必須在該年公司成立週年日後二十 (20) 天內返回到服務提供者的指定地址。若因逾期提交而產生任何逾期費用/罰款,客戶應承擔全部責任。
7.9 客戶同意並承認,如果透過信用卡付款,則需支付總帳單 4% 的手續費。自動續訂方案的客戶可免收此費用。
7.10 客戶同意並承認,公司秘書服務將包括最多四 (4) 個實體(公司或自然人)的合規管理費。當客戶使用服務和/或公司結構發生變化時,每個實體(公司或自然人)將收取額外 150 港元的合規管理費。
7.11 如有任何疑問或回饋,請聯絡jumpplus@thelinebetween.global。
8. 合規審查
8.1 服務提供者為香港公司註冊處註冊的信託及公司服務提供者持牌人(牌照號碼:TC009443),並需要對客戶進行合規測試或盡職調查。
8.2 在服務開始之前,客戶必須提供服務提供者要求的任何資料或證明。
8.3 如果服務提供者在服務開始後六十(60)天內無法提供或不足以證明客戶不存在洗錢和恐怖主義融資風險,服務提供者將暫停服務。如果仍無法提供或充分提供證據,服務將在服務開始一百二十 (120) 天後終止。
8.4 如果客戶無法向服務提供者提供完成合規測試的資料和證據,或客戶因任何原因未能通過合規測試,服務將被暫停,並需支付港幣200元的行政費。該費用可以從任何已支付的金額中扣除。
8.5 服務提供者將不時審查客戶的背景,客戶必須在三十 (30) 天內將其控股結構和最終受益所有人 (UBO) 的任何變更通知服務提供者。
8.6 若需要客戶提供額外資料而客戶未及時提供該訊息,服務提供者保留暫停服務的權利。
版本:2026.01 |生效日期:2026 年 4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