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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条款及细则

管理 Jumpstart Corporate Services Limited 提供的服务的条款,包括订阅、付款、服务营运和合规义务。

在此页面上定义 1. 一般条款 2. 服务订阅期限、续约和终止 3. 费用和付款 4. 责任限制 5. 邮件处理 6. 电话处理 7. 公司秘书服务 8. 合规审查

定义

「协议」是指服务提供者与客户之间的任何协议,其中包含这些条款及细则、服务订购表和使用守则。

「客户」是指请求和/或使用服务的任何自然人或公司。

「服务」是指服务订购表中所述的和/或服务提供者不时向客户提供的服务。

「服务提供者」指 Jumpstart Corporate Services Limited 和 Jumpstart Offices Limited,统称为「Jumpstart Business Centre」。

「费用」指服务订购表中所述或服务提供者不时指定的月费和使用服务的其他费用。

「服务订阅期间」指客户预付费用的期限,包括任何客户有权享有的免费月份。

「使用守则」是指服务提供者发布并不时更新的操作规则、费用和政策。

1. 一般条款

1.1 本协议由 Jumpstart Corporate Services Limited(服务提供者)提供,并由签署服务订购表的客户接受,从而同意这些条款及细则以及使用守则。

1.2 客户接受本协议后,同意向服务提供者支付服务订阅期间的费用,服务提供者将在服务订阅期间内向客户提供服务。

1.3 除非事先得到服务提供者的书面同意,否则客户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或转移本协议。

1.4 本协议构成双方之间的完整协议,除非双方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签字,否则本协议的任何变更均无效。

1.5 本协议受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管辖并依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解释,双方特此不可撤销地服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的非专属管辖权。

1.6 服务提供者保留拒绝任何申请且无需提供理由的所有权利。

1.7 如有任何争议,服务提供者保留最终决定权。

1.8 客户承认并接受服务提供者可以在本协议期间收集和处理有关客户和/或其人员的个人资料。此类个人资料将根据服务提供者的私隐政策进行处理。

1.9 客户应负责及时更新服务提供者用于沟通的资料和关键联络资料。这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地址、电话号码和公司地址。

1.10 若本条款及细则有中文版本,则以英文版本为准,且当两种版本之间存在差异时,以英文版本为准。

1.11 协议的性质:客户接受本协议不会就任何场所产生有利于客户的租赁权益、租赁财产或其他不动产权益。本协议仅授予根据本条款及细则使用服务的非排他性、可撤销的权利。

2. 服务订阅期限、续约和终止

2.1 服务提供者有权随时自行决定终止服务,无须通知客户。在这种情况下,服务提供者将退还费用,减去终止之日之前与服务相关的费用。

2.2 除第 2.1 条规定的情况外,所有已支付的费用均不予退还。

2.3 不续约通知。客户必须透过电子邮件向 jumpplus@thelinebetween.global 提供不续约的书面通知。所需的通知期限为:

合约期限

需要通知

1个月(或更短)

不少于期限届满前1个月

2至3个月

不少于期限届满前2个月

超过3个月

不少于期限届满前3个月

为避免疑义,按月签订的合约属于 1 个月通知类别。通知期限自服务提供者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计算。

2.4 自动续订。除非客户根据第 2.3 条及时发出不续订通知,否则本协议将自动续订等于当前服务订阅期限的连续期限。所有续约期限应持续到其到期月份的最后一天。任何续订的费用将按照服务提供者确定的当时的现行市场费率计算。

2.5 服务提供者不续订的权利。服务提供者可以根据第 2.3 条规定的相同通知期限向客户提供书面通知,选择不续订本协议。

2.6 服务订阅期限将根据客户每次付款的期限延长,本协议内容将在延长的服务订阅期限内适用。

2.7 在下列情况下,服务提供者保留终止服务并辞去公司秘书(如适用)职务的权利,而无需另行通知。服务提供者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也不承担因中断服务而产生的任何索赔或赔偿责任:

2.7.1 客户未能在相关发票上指定的到期日之前缴付任何费用或更新商业登记;或提交HKSAR法律要求的必要文件。

2.7.2 怀疑客户参与或进行欺诈或非法或不当活动。

2.7.3 怀疑客户在未经服务提供者事先授权的情况下将任何或部分服务转让或转让给任何其他方。

2.7.4 怀疑客户将所提供的服务用于任何促销或公开招聘活动。

2.7.5 透过电话、亲自等方式命令客户或客户的任何联络人偿还债务。

2.7.6 客户或客户的任何联络人致使任何第三方干扰服务提供者任何服务点的运作而提出损失、抗议等索赔。

2.7.7 客户或客户的任何联络人已促使新闻界和媒体到达服务提供者的任何服务点进行采访、拍摄或拍照。

2.7.8 客户涉及任何类型的法律诉讼。

3. 费用和付款

3.1 为了尽量减少对环境的影响,服务提供者将所有发票寄至客户的电子邮件地址。客户对确保联络资料的准确性并主动检查电子邮件地址(包括收件匣和垃圾信箱)承担全部责任。服务提供者对电子邮件的成功发送及其后续影响不承担任何控制权或责任。

3.2 客户应在相关发票上指定的到期日之前支付费用。

3.3 如果服务提供者未在相关发票上指定的到期日之前收到客户的相应付款,则服务提供者有权暂停向客户提供服务。

3.4 如果客户对发票中的任何金额有争议,客户应在发票日期后十四 (14) 天内向服务提供者发出有关争议金额的书面通知。如果有计费错误,服务提供者应使用贷方票据进行更正,并且未结发票将立即支付。若客户未能证明帐单错误,则争议金额应无争议,立即到期,并需缴纳适用的滞纳金。

3.5 客户有责任确保服务提供者在相关发票上指定的到期日之前收到并识别其付款。

3.6 服务保留/押金。服务提供者可能会要求服务订购表中指定的可退还的服务保留金/押金。持有此类保留金不应产生利息,作为履行本协议项下所有客户义务的担保。服务提供者可以在退还余额之前扣除任何未付费用和其他应付费用。若有以下情况,服务提供者可能会要求增加预付金: (a) 续约时月费增加; (b) 未缴费用超过目前预付费用; (c) 客户经常未能按时支付发票。预付金或任何余额将在协议结束且所有帐户结算后六十 (60) 天内退还,扣除任何未付费用或应付费用。

3.7 若客户的帐户已被服务提供者暂停,客户须向服务提供者支付港币250元的重新启动费以重新启动服务。

3.8 若服务提供者因逾期付款而暂停服务,服务提供者应向客户收取暂停期间的费用,并按逾期金额每月加收 3% 的逾期利息。

3.9 资金不足费用。若因资金不足而退回或拒绝付款,将收取 200 元港币的费用。

3.10 若客户要求修改服务说明或内容,应在修改前以书面通知服务提供者,并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3.11 附加服务可能需要支付押金或预付款。

3.12 自动付款授权。客户特此明确授权服务提供者使用其符合 PCI-DSS 的支付处理器安全地储存客户指定的信用卡或其他付款详细资料。客户授权服务提供者自动透过这些付款方式收取以下费用: (a) 提前支付所有经常性月费; (b) 任何续约服务订购期间开始前的费用; (c) 客户在本协议期限内产生的任何额外服务、费用或收费,包括但不限于《使用守则》中规定的费用。客户有责任确保付款详细资料保持最新且有效。

3.13 付款方式要求。客户必须保留有效的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

自动续订?

付款流程

要求

信用卡 (Stripe)

✅ 是的

自动充电

• 无付款保留金

• 免收4%手续费

银行转帐/转数快

✅ 是的

需要手动付款

• 可退还的付款预付金(1 个月的费用)

• 每笔交易港币200元行政费

检查

✅ 是的

需要手动付款

• 可退还的付款预付金(1 个月的费用)

• 每笔交易港币300元行政费

现金

❌ 不

不接受核心会员资格

不适用

注:无论采用何种付款方式,本协议均依据第 2.4 条自动续约。对于手动付款方式,客户将在续约之前收到发票,并且必须在到期日之前安排付款,以避免服务中断。

3.14 交叉违约。如果客户违反与服务提供者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包括 Jumpstart Offices Limited 和 UML)的任何协议,服务提供者可以在不损害任何其他权利的情况下拒绝提供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服务。服务提供者也可以使用本协议项下透过存款或保留金方式持有的任何资金来偿还根据与服务提供者或其附属公司的任何协议应付的任何未付款项。

3.15 启动费。对于服务订购表中指定的每份新协议,均需支付一次性且不可退还的启用费用。此费用涵盖客户入职、帐户设定和系统配置的管理成本。虚拟办公室服务的启动费按每个地点收取,并另有规定。

4. 责任限制

4.1 在任何情况下,服务提供者均不对因提供服务而引起的或与提供服务相关的任何性质的任何损失、损害、成本、索赔、开支或责任负责,包括但不限于因错误传送或未传送讯息、电话、邮件、包裹、传真、电报或任何其他物体或任何上述物体中的任何错误而引起的任何损失或损害。

4.2 在任何情况下,服务提供者均不对任何间接损失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业务损失、利润损失、预期储蓄损失、资料遗失或损坏、第三方索赔或任何间接损失。

4.3 如果服务提供者因超出服务提供者合理控制范围的行为、事件、疏忽或事故而无法或延迟履行其义务,包括(但不限于)罢工、公用事业服务或运输网络故障、天灾、战争、骚乱、内乱、恶意破坏、疾病或检疫限制、遵守任何法律或政府命令、规则、法规或指示事故、火灾、洪水、风暴供应商或分包商。在消除此类不可抗力事件所需的期间内,服务提供者的义务应中止。

4.4 服务提供者对因本协议产生的或与本协议相关的损失向客户支付的责任不得超过本协议项下应付的月费或年度预付款总额的 100%。

4.5 客户不得将服务提供者提供的任何设施或服务用于任何非法或不道德的目的。客户将赔偿并持续赔偿服务提供者因提供服务而产生的或与之相关的所有损失、要求、损害、成本、索赔、开支、诉讼或其他责任。

4.6 为避免疑义,客户同意并承认,本协议不应授予客户进入通讯地址相关的场所任何部分或所提供的任何设备或设施的任何权利或任何权益。

4.7 任何电子邮件和随其传输的文件/附件都是保密的,仅供其收件人的个人或实体使用。如果此讯息被错误地传送给客户,客户不得复制、散布或揭露其中包含的资料。客户应立即通知服务提供者并从客户系统中删除该讯息。

4.8 客户承认,由于口头、书面和电子通讯的不完善性,服务提供者不对任何未能提供任何服务、任何错误或遗漏、或任何服务的任何延迟或中断负责。服务提供者的义务仅限于受影响期间的服务费用。

4.9 客户同意放弃并同意不提出任何因未能提供任何服务、任何错误或遗漏、或任何服务延迟或中断而引起的直接或间接损害的索赔,包括与业务或利润损失有关的索赔。

5. 邮件处理

5.1 客户有责任向服务提供者注册所有适当的公司名称和联络人,以便处理邮件。

5.2 客户同意并承认,在公司下订阅的每个帐户只能注册一 (1) 个公司名称、一 (1) 个商号和最多四 (4) 个个人名称。超过四 (4) 个个人姓名后,每增加一个姓名,每月需额外支付 100 港元。客户必须提供有关注册公司名称和商号之间联系的法律认可的证据。

5.3 客户同意并承认,自然人注册的每个帐户只能注册一(1)个个人姓名。

5.4 客户同意并承认,他们只能将服务提供者提供的地址与在服务提供者注册的公司名称、商号和联络人一起公开。

5.5 客户同意并承认,如果客户违反第5.4条规定的条件,服务提供者有权要求赔偿并采取法律行动。

5.6 本协议终止后,发送至或留在服务提供者地址的任何邮件、包裹、传真、电传、电报或其他物品应由服务提供者根据《使用守则》自行决定处置。

5.7 在暂停期间,服务提供者将拒绝所有寄送至服务提供者地址的邮件、包裹或任何物品。服务提供者不负责通知客户此类交付。

5.8 如果服务提供者怀疑任何邮件、包裹或物体是危险的、活的或易腐烂的物品,服务提供者保留拒绝接收或自行决定处置它们的权利。

5.9 服务提供者不承担也不负责在服务开始前接收发送到任何服务提供者地址的任何物品。

5.10 如果客户在服务开始前或服务终止后使用服务提供者的地址,服务提供者有权向客户收取费用。

5.11 邮件、包裹或其他物品的总体积不得超过60cm x 60cm x 120cm。服务提供者将退回超过规定尺寸的邮件或包裹。使用守则中规定了额外的限制和费用。

5.12 客户同意,总体积超过 45 公分 x 45 公分 x 45 公分的邮件、包裹或其他物品将自收到物品之日起免费保留一 (1) 个工作天。此后将收取每件每天港币20元的费用。自收到之日起一 (1) 个月内仍未领取的物品将由服务提供者自行决定予以处置,恕不另行通知。

5.13 客户同意,总体积超过 30 公分 x 30 公分 x 30 公分的邮件、包裹或其他物品将从收到物品之日起免费保留两 (2) 个工作天。此后将收取每件每天港币10元的费用。自收到之日起一 (1) 个月内仍未领取的物品将由服务提供者自行决定予以处置,恕不另行通知。

5.14 客户同意,总体积等于或小于 30 公分 x 30 公分 x 30 公分的邮件、包裹或其他物品将免费保留二十一 (21) 个日历日,从收到物品之日算起。此后将收取每件每周港币 5 元的费用。未经客户指示,服务提供者不会处置该物品。

5.15 服务提供者对已交付或任何在途货物的遗失或损坏不承担任何责任。

5.16 如有任何问题或回馈,客户可以联络 jumpplus@thelinebetween.global。

5.17 终止后地址的使用。本协议终止后,客户应立即停止为任何目的使用服务提供者的地址,并应在十 (10) 个工作天内从所有商业登记、网站、文具和公共记录中删除对该地址的所有引用。若客户未能这样做,则客户须一次支付港币 8,000 元的费用,且不影响服务提供者的其他权利和补救措施。

6. 电话处理

6.1 客户有责任向服务提供者注册所有相关公司名称、联络人和电话处理说明,以用于电话处理目的。

6.2 客户同意并承认,他们只能将服务提供者提供的电话和传真号码与在服务提供者注册的公司名称、商号和联络人一起公开。

6.3 客户同意并承认,如果客户违反第6.2条规定的条件,服务提供者有权要求赔偿并采取法律行动。

6.4 在帐户暂停期间或服务终止后,服务提供者有权自行决定以任何方式挂断或接听客户的所有来电。

6.5 服务提供者不承担任何责任,也不负责在服务开始前接听客户的任何来电。

6.6 如果客户在服务开始前或服务终止后使用服务提供者的电话号码或传真号码,服务提供者有权向客户收取费用。

6.7 本服务不适用于主要销售线、大型行销活动、电话中心或主要客户支援线。通话量须遵守《使用守则》中规定的每月门槛。通话量超过此门槛将按照《使用守则》的规定收取额外费用。未能在发票到期日之前支付费用将导致服务暂停。

6.8 如有任何问题或回馈,客户可以联络 jumpplus@thelinebetween.global。

7. 公司秘书服务

7.1 客户同意并承认,服务的订阅将主要集中于与公司注册处相关的法定归档和记录保存。涉及与其他政府部门或任何第三方协调、备案和文件提交的工作将在双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收取额外费用。

7.2 客户有义务及时提供指示和回馈,以利于服务的完成。对于因客户延迟回应而造成的任何延迟交付或间接损失或损坏,服务提供者不承担任何责任。

7.3 服务提供者不承担任何政府部门以任何理由施加的任何处罚、罚款或其他责任。客户承担支付这些罚金、罚款或其他责任的全部责任。

7.4 服务提供者提供的任何企业服务的报价有效期为三十 (30) 天。一旦客户确认报价和服务范围,客户应在十四(14)天内支付款项。

7.5 对于某些企业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变更董事、股份转让、注销登记,客户必须在服务开始前提交服务提供者提供的申请表。

7.6 任何公司服务一经确认并成功付款,即视为服务开始。服务期将在服务完成后或开始日期后一 (1) 年后结束。如果客户希望在一 (1) 年后继续使用服务,则需支付额外费用。

7.7 如果公司成员和/或董事在上一个年度发生任何股份转让或资料变更,客户必须在当年公司成立周年纪念日前七 (7) 天将相关资料和文件发送给服务提供者。若客户未能提供准确资料以准备周年申报表,则客户须承担责任,并须支付港币 500 元重做周年申报表或提交 AD 表格(如适用)。客户还将负责支付周年申报表的任何滞纳金(如果适用)。

7.8 如果客户必须签署周年申报表的纸本副本,则签署的文件必须在该年公司成立周年日后二十 (20) 天内返回到服务提供者的指定地址。若因逾期提交而产生任何逾期费用/罚款,客户应承担全部责任。

7.9 客户同意并承认,如果透过信用卡付款,则需支付总帐单 4% 的手续费。自动续订方案的客户可免收此费用。

7.10 客户同意并承认,公司秘书服务将包括最多四 (4) 个实体(公司或自然人)的合规管理费。当客户使用服务和/或公司结构发生变化时,每个实体(公司或自然人)将收取额外 150 港元的合规管理费。

7.11 如有任何疑问或回馈,请联络jumpplus@thelinebetween.global。

8. 合规审查

8.1 服务提供者为香港公司注册处注册的信托及公司服务提供者持牌人(牌照号码:TC009443),并需要对客户进行合规测试或尽职调查。

8.2 在服务开始之前,客户必须提供服务提供者要求的任何资料或证明。

8.3 如果服务提供者在服务开始后六十(60)天内无法提供或不足以证明客户不存在洗钱和恐怖主义融资风险,服务提供者将暂停服务。如果仍无法提供或充分提供证据,服务将在服务开始一百二十 (120) 天后终止。

8.4 如果客户无法向服务提供者提供完成合规测试的资料和证据,或客户因任何原因未能通过合规测试,服务将被暂停,并需支付港币200元的行政费。该费用可以从任何已支付的金额中扣除。

8.5 服务提供者将不时审查客户的背景,客户必须在三十 (30) 天内将其控股结构和最终受益所有人 (UBO) 的任何变更通知服务提供者。

8.6 若需要客户提供额外资料而客户未及时提供该讯息,服务提供者保留暂停服务的权利。

版本:2026.01 |生效日期:2026 年 4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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